孟德斯鳩(Charles-Louisdecondatmontesquieu,1689 ~ 1755)是法國著名的啟蒙思想家和哲學家。1689 65438+10月18出生於波爾多附近拉布拉德城堡的壹個貴族家庭。65438-0705進入波爾多大學學習法律。1716繼承叔父爵位,擔任波爾多高等法院院長,被授予男爵爵位。1721年匿名發表《波斯書信》,諷刺路易十四攝政時期和1715 ~ 1723年的法國專制制度,嘲諷上層社會的陋習和放蕩,譴責宗教迫害。1726年,他背叛了世襲的院長職位,潛心寫作,浪跡歐洲各國。在英國的1729 ~ 1731年間,我研究了洛克等人的著作,對英國的議會制度十分欣賞。1734年,他出版了《羅馬興衰原因》壹書。他認為羅馬的繁榮是因為實行了* * *制度,它的衰落是因為實行了暴政。1748年,他的代表作《論法的精神》問世。這本書的副標題是:“論法律與政府制度、時尚、氣候、宗教、商業等的關系”。它不僅是壹部法律和政治著作,而且用自然和社會因素來說明國家歷史和不同制度的特點,從而徹底否定流行的神學歷史觀。他透露,國家的目的是保護政治自由,自由意味著每個公民都有權做法律允許的事情。他把政治權力分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並強調三者之間的分離和制約:立法權必須掌握在人民代表手中,行政權屬於世襲君主,司法權掌握在選舉產生的常任法官手中。這壹著名的分權理論後來成為許多資產階級國家憲法的理論基礎。孟德斯鳩的出發點其實是維護貴族和宮廷的特權,從而約束君主專制。他只想改革君主制,而不是徹底摧毀它。但他批判封建專制,痛斥宗教迷信和奴隸貿易,主張人權、政治自由和信仰自由,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起到了極大的進步作用。
孟德斯鳩的學說也影響了中國的資產階級改良派。從1904到1909,嚴復將《論法的精神》壹書翻譯成中文,以“易發”的名義出版。孟德斯鳩於1755年2月在巴黎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