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結婚登記前購買的家電,需要詳細看壹下。比如壹方買了壹臺電腦(如果電腦是家用電器)並且明確表示是自己購買使用,那麽就不能按照* * *來分配財產。
如果購買明顯是為了夫妻使用,這就類似於贈與,那麽就應該按照夫妻財產論平分。
在具體分配方式上,當然不可能每個人都平均分配。比如把電視機鋸掉,壹人分壹半。分配原則是,誰要什麽東西,就適當補對方的錢,誰不要,就分現金。
合法* * *同壹財產。
法定夫妻* * *同壹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前、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時,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婚姻法采取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明確規定只有在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情況下,才能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可分為法定財產制和單獨財產制、剩余財產制和共同財產制。根據我國新婚姻法的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度包括17條規定的法定婚姻收入制度和18條規定的法定特別財產制度。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了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政策收入和補貼。
(二)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夫妻壹方或者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益,是指夫妻壹方或者雙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與而取得的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因繼承和贈與而取得的財產。
繼承所得是指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未實際占有,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