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算兒童家庭人均月收入。當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對超出部分和不足兩個子女按50%計算撫養費;有三個以上子女的,撫養費按40%計算。應付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的人數,得到支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第二,贍養費的計算。夫妻經法定程序離婚,沒有與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單獨生活的子女生活在壹起的,應當承擔子女撫養費。如果只有壹個孩子,撫養費按總收入的30%支付,如果有多個孩子,則按總收入的20%支付。
三。支付贍養費和撫養費。實際支付金額高於上述計算標準的,按照實際支付金額計算;實際支付低於上述計算標準的,按照上述計算標準計算。
二、關於贍養費的具體支付標準。
筆者認為(1)老年人的基本贍養費可以通過設定當地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當地低保標準為上下限,結合被贍養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來計算。即按照被贍養人收入的壹定比例(如M*20%)取得的金額與上述上下限進行比較。數額在此範圍內的,按照數額確定撫養費標準。數額高於或低於上下限的,以上限或下限確定為撫養費標準。(二)患病老年人發生的醫療費用,除保險理賠外,其余費用應按醫務部門的票據金額計入贍養費;(3)子女因病或體弱不能自理的,護理費計入贍養費,此費用按相關養老機構的證明或當地壹般就業標準計算;對於前述第(4)、(5)、(6)項,還應根據相應的支出發票計算維修費用。當然,贍養費支付的內容和計算標準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在確定贍養費支付的內容和計算標準時,既要考慮權利人需求的必要性,又要考慮義務人承受的可能性,在充分保護老年人的前提下,綜合平衡各方利益。
贍養費應保證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壹般不應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給老人多少贍養費,取決於孩子的數量和自己的經濟水平。司法實踐中,壹般按照子女收入的20%-30%的標準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