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在借條上簽字不在場可以嗎?
如果滿足壹定條件,寫借條時本人不在場是可以的,當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為行使民事行為。所以,無論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如果他們在建立債務關系時不方便親自到場,那麽就有可能簽訂委托合同,然後在債務事項上由他人到場。
如果滿足壹定條件,寫借條的時候我不在場也是可以的。這裏的主要條件是本人簽訂了委托合同,建立了代理關系。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授權委托書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二、借錢的借條怎麽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1.應清楚書寫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
2.貸款金額要寫清楚,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
3.貸款的期限要寫清楚,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
4、應寫清楚具體還款日期;
5.貸款利息要寫清楚,要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並約定最終的貸款總利息(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
6.應寫明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期、月份、日、時間和支付方式;
7.應有借款人的個人簽名、手印或手寫簽名。
訴訟時效內的貸款受法律保護,但實踐中很多貸款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這個概念。對於貸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時的訴訟時效,理論界有不同的理解。有人主張適用三年訴訟時效,有人主張適用二十年訴訟時效。不同地方的法院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的理解。
因此,從安全回收債權的角度出發,借款時應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據。借款人逾期不還的,貸款人應在貸款到期後3年內主張自己的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借款人簽署催款通知書)。
在日常生活中,妳可以通過向他人借款來獲得資金。借錢的時候,壹般都要寫借條。與債權人協商借條當天因突發疾病等原因無法親自書寫借條的,也可以在與他人簽訂委托合同後,由委托人代為書寫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