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
第八十四條債務是當事人之間根據合同或者法律規定的特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債權人是債權人,債務人是債務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依法履行義務。
第八十五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八十八條合同當事人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合同法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
借款人不歸還貸款,應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或罰息。
支付違約金是指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義務時,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借款合同的約定,向另壹方支付壹定數額的款項。這是對違約方違約的經濟制裁,具有懲罰性。
違約金分為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
所謂法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法規規定了違約金的數額、幅度、範圍和支付方式。比如合同法規定,壹方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當賠償違約金不足部分。
《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計收罰息。借款人未按時還款,貸款人有權限期收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計收罰息。
因貸款人的責任造成貸款人不能按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借款合同規定的罰息計算相同。這裏的“罰息”屬於法定的違約金。
約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法規沒有規定,但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無論是法定違約金還是約定違約金,只要壹方客觀上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就應向另壹方支付違約金。
擴展數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也就是說,如果借錢不還的案件判決結果直接對妳的權利或義務產生實質性影響,那麽個人就是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也就是說,妳去法院起訴的時候,要明確妳要起訴誰。
3.有具體的主張、事實和理由。也就是說,妳去法院起訴的時候,要告訴法院妳為什麽要起訴,糾紛的過程是怎樣的,訴求是什麽。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範圍。也就是說,要起訴的案件必須是民事法律糾紛,而不是刑事案件;同時,個人民事糾紛由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法院沒有管轄權,法院會告訴去哪個法院起訴。
5.訴訟時效沒有過期。借據上有約定還款時間的,應在還款時間到後3年內將債務人訴至法院要求還款。超過3年不要求債權人還款的,將喪失訴訟勝訴權;如果借條上沒有還款時間,可以隨時起訴還款,個人索賠沒有過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