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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制報道侵權的思考。

今天下午,我看了壹個關於法治的節目。百度了壹下,寫下這篇文章,以提高自己的總結能力。

《法制報道》是中央電視臺綜合頻道推出的法治專題報道欄目。節目以“記錄中國法治進程的點點滴滴”為理念,以“聚焦普法、監督執法、推動立法、服務人民”為宗旨,努力打造“中國人民的法律午餐”。這對應我們這本書的第五章(百度)。法治是現代文明的制度基石。

?當愛情不在了,妻子執意出走。丈夫以愛的名義不願意放手。忠誠!背叛!

?這是壹起由非法侵入住宅罪和非法拘禁罪構成的案件。

?有五個主角,王春陽,,董麗麗,王和郭冰冰。這些是他們的化名。視頻開頭,壹個女生說“對他們有壹種恨,不想活了,所以想自殺……”然後女孩拉開袖子,露出觸目驚心的傷疤。她說這些都是煙,她用眉刀剪的。很難想到這是壹個18歲的女孩說的話,她經歷的事情讓這個女孩失去了應有的陽光和快樂。"正是他最親近的人讓他的生活陷入困境。"

?故事發生在2019年3月3日晚上。三名男子打破國兵家的窗戶,進入,對國兵進行輕微毆打,並將女友董麗麗綁走...綁架董麗麗的三人當庭表明身份。其中壹個是,只有18歲,另外兩個是她的男朋友王和她的父親。王慶軍說董麗麗是她的妻子。他們有壹個女兒和壹個3歲的兒子。但從國兵口中,董麗麗是他女朋友,董麗麗離婚了。顯然,董麗麗撒謊了。董麗麗說,她說她離婚是因為怕國軍人不收留她。這可以追溯到2018,當時王慶軍和董麗麗有過無休止的爭吵和打架。從他們的女兒王春陽的口中,他們了解到他們吵架不分地點和時間,甚至在不開心的時候就開始打架。他們從來不關心家裏的其他人,尤其是孩子。這讓18的王春陽想要逃離這個已經不存在的家。她說她自己抽煙喝酒,不代表她不是好女孩。只是在發泄她的情緒。在這樣的家庭裏長大的孩子,有幾個沒有心理問題?故事中的王春陽不僅僅是王春陽,它代表了生活中的許多孩子。在這樣的家庭裏長大是多麽不幸,自卑,壓抑,膽小。送李回家後,又喝起酒來。這時,李抓起酒瓶打了,被判了兩年。因為家庭關系,小女孩沒有受到懲罰,而王慶軍被判入獄壹年,緩刑壹年。但是每個違反法律義務的人都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個家裏每個人都很可憐。雖然她只有十八歲,但她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視頻告訴我們要遵紀守法,做壹個合格的好公民。法律的定義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反映特定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正如《沈思集》中所寫,“建設法治中國,離不開每壹個公民的參與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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