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很多律師或律師事務所都是用英文單詞“law”作為“律師”。比如,在他們的宣傳冊上,中文單詞“京基律師”對應英文單詞組合“經濟法”;
2.在每個合夥人律師照片的右下方標註律師的名字,是“——————法律”,英文意思是“律師”;這兩篇文章都涉及到英文單詞“law”的含義和用法。如果沒有律師的意思或用法,就是“錯”或“不對”。無論“錯”與“不對”,都是不可接受的,不適合優質律所。
首先,我們來討論壹下“法”這個詞的含義:
壹、“法律”的含義較多,其英文用法也較多,主要包括:
1),n法【通用名】
2)、C法規、法令和法律
3)、u法理學、法學、法理學
4)規則C和代碼
5)、C法、法律
[法律>律師]
通常“法律”沒有律師的意思,在用法上不能作為“律師”壹詞。只有在特定的情況下才會有律師的意思,比如“practicestheraw”——執行法律事務,就包含了“律師”的意思。因為律師,尤其是英美法系國家,檢察官和律師本身都可以稱為律師,也是執行法律事務的。
第二,關於“律師”的中文翻譯錯誤
壹般認為“律師”的英文單詞是“lawyer”,這沒有錯。但其用途是有區別的,不能用“法”來代替。
“律師”的英文意思:
律師,律師
律師、初級律師、出庭律師、法律顧問、辯護律師等。
其中:
委托代理人,(未成年)律師,訴訟代理人,辯護人。
用法:anatorney representative client-代表客戶的律師的美國英語用法。早期在英國——總檢察長;在美國。司法部長。
英國律師-美國律師-法律官員
英國出庭律師——出庭律師和辯護人
英國律師(或法律顧問)-大律師,美國愛爾蘭辯護人個人顧問-辯護人。
辯護律師,發言人,倡導者,倡導者
用法:advocaterevolution -倡導革命
[TheBar]
1)、fence(法庭上),
2)、律師、律師。
用法:bar這個詞本身沒有律師的意思,只有加上定冠詞並大寫,才有以上兩種意思。
比如becalledtotheBar——取得律師資格,成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