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輛的安全性,筆者愚蠢的認為沒有絕對的安全,只有相對的安全。毫無疑問,汽車與摩托車相撞時更安全。但即便如此,車禍和傷亡每天都在不斷上演。中國臺灣省省有大量的摩托車,也是人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發生事故的概率並不比汽車大多少。交通工具是否安全,主要取決於司機的素質。漫步者不應該是摩托車的專利,所以不會有汽車的橫沖直撞。如果我們想減少交通事故,提高司機的個人素質,摩托車不應該成為替罪羊。
論摩托車對環境的汙染。早些年,二沖程摩托車發動機確實存在環境汙染的問題。汽車發動機從國二到國六,國家還可以對摩托車發動機提出要求。失敗的不能出廠,壹旦被禁,不得不讓人聯想到“懶政”二字。目前,四沖程摩托車發動機的噪音和廢氣排放比以前好了很多。開同樣的裏程,摩托車的油耗只有轎車的四分之壹左右,更節能,壹目了然。
而摩托車有損城市形象的問題,是壹種“過度”和“形象工程”的表現。日本摩托車隨處可見,並沒有影響日本成為發達國家;歐洲國家的人們喜歡騎自行車出行,似乎並沒有降低歐洲城市的形象。城市這麽多車,會有城市形象。壹個城市的形象不僅是外觀,更是內涵。
時至今日,沒有壹部法律能夠為“禁摩”提供法律支持。摩托車不上牌,不讓上路,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不讓消費者騎摩托車上路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地方性法規如果與國家法律相抵觸,則無效。
雖然汽車價格壹再下降,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買得起汽車,摩托車仍然是中低收入者最好的出行工具。“禁摩令”的出臺也有給公民分級的嫌疑。
在禁摩的十年裏,汽車工業得到了充分的發展,但“擁堵”卻逐漸成為城市的壹種“病”,開車不騎車迅速成為大城市的壹種奇葩景象。占用道路資源較多的汽車發展迅速,而占用道路資源較少的摩托車發展受到抑制。“禁摩令”真的要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