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動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發展。
根據憲法規定的原則,國家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壹系列經濟法規。這些經濟法規的頒布和實施,極大地促進了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經濟同步發展,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
2.確保經濟結構調整的順利進行。
從法律上保證經濟體制改革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為經濟體制改革措施的實施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用法律手段保護經濟體制改革成果。
3.擴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為了擴大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中國先後制定了壹系列有關外貿、外資、涉外稅收、涉外金融和涉外經濟合同的法律法規。
4.確保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適當評價經濟法的地位,由於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許多經濟關系日益復雜,這些經濟關系壹般需要各種法律的綜合調整,因此僅靠任何壹部部門法都不足以達到法律體系的調整目標。只有經濟法才能與其他相關部門法配合,實現法律體系的輸出功能。
經濟法的起源及其在中國的產生:
1,經濟法的起源
經濟法起源於資本主義國家。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法概念主要見於德國、日本等大陸法系國家的學術文獻中。英美法系國家雖然有屬於經濟法的法律規範,但並不註重法律部門的區分,也沒有民法的概念,更談不上經濟法。
2.中國經濟法的產生。
經濟法的概念在中國出現較晚。1979年6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正式文件規定:“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需要制定各種經濟法”。
九屆全國人大將經濟法確立為我國法律體系中與憲法及其相關法律、民商法、行政法、社會法、刑法和訴訟與非訴訟法律(訴訟法)並列的七大法律部門之壹。
中國的經濟法理念受德、日、蘇的影響,壹直沒有統壹的定論。我國關於經濟法概念的核心爭論在於經濟法能否成為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