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犯精神病的人會賠錢。其監護人依法應當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經濟損失。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賠償損失。
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責任如下:
1,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認定精神病人的具體標準如下:
1,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雖然壹個人有精神病,但如果他還有辨認自己行為的能力,還是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2、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即雖然可能具有辨認能力,但已失去控制能力,其行為已無法受主觀意識支配和控制;
3.在危險行為發生時,它必須處於不可識別或不可控制的狀態;
4、在精神病間歇期或疾病緩解期,有危害行為,因其精神活動已恢復正常,即不能評定為不負責任;
5、處於精神缺陷狀態,即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應當承擔壹定程度的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壹般情況下,犯精神病的人都會賠錢。其監護人依法應當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經濟損失。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精神病人的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必要時由政府處理。
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