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警察搜手機需要什麽條件?

警察搜手機需要什麽條件?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警察是不允許隨意查看他人手機的,這是對隱私的侵犯。自然人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騷擾、揭露、公開等方式侵犯他人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和平相處,不願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間、私人活動和私人信息。派出所的警察不允許在路上隨便檢查公民的手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規定,為維護社會秩序,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對涉嫌犯罪的人,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過質證和檢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帶至公安機關進壹步質證:

(壹)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當場有犯罪嫌疑的;

(三)有身份不明的嫌疑人;

(4)攜帶的物品可能是贓物。從被訊問人被帶到公安機關時起,拘留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至48小時,並保存訊問筆錄。經批準繼續質證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所在單位。不批準繼續訊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訊問人。繼續訊問後,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對被訊問人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決定;如果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作出上述決定,應立即釋放被訊問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事件和其他活動,參加;

(二)泄露國家秘密和警察工作秘密的;

(三)弄虛作假,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活動的;

(四)體罰、虐待或者侮辱罪犯的;

(五)非法剝奪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物品、住所或者場所的;

(六)敲詐勒索、敲詐勒索的;

(七)毆打他人或者指使他人毆打他人的;

(八)違法處罰或者收取費用的;

(九)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請客送禮;

(十)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十壹)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的;

(十二)其他行為。第二十三條。人民警察必須按照規定著裝,佩戴人民警察標誌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證件,保持警容整潔、端莊。

  • 上一篇:繼承的財產可以贈送嗎?
  • 下一篇:老壇酸菜法公關怎麽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