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重視法律,反對儒家的“禮”,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私有土地,根據功績和才能授予官職。法律的功能是“解決糾紛”,即明確客體的歸屬。“立功怕暴力”鼓勵人們立功,讓那些無法無天的人感到害怕。建功的最終目的是讓強兵富裕起來,贏得吞並戰爭的勝利。
法家反對保守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他們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所有的法律和制度都應該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展。他們既不能回到過去,也不能提出“違法不從現在”的觀點。韓非則收集了法家的大乘,提出了“治不易者之亂”的主張,諷刺保守的儒家是等待他的蠢人。
商鞅、沈導、沈步海分別主張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色。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完善法律體系;勢指君主的權力,君主應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控制大臣、掌握政權、執行法規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為了發現和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的地位。韓非
韓非,戰國末期的韓國人,出身名門,是韓國的兒子。他的出生日期和血緣親屬無法考證,死於公元前233年。韓非口吃,不擅長說話,但擅長寫書。韓非和李斯是同學,在同壹個老師手下侍奉荀子。
看到當時韓國國力衰弱,韓非幾次勸諫韓王,韓王都不聽。韓非痛恨治國不實行法治,富民不富強兵,卻非常重視沒有實際經驗,善於發表意見的人。於是他看著過去的得失變化,寫了《孤憤》、《五誤》、《內外存》、《談林談難》等十余萬字,成為法家集大成者。這本書完成後,傳到了秦國。秦王看完後說:“呵呵!我要看到這個人和他壹起遊泳,我死也不恨他。韓非的作品受到秦始皇的稱贊。
當秦國攻打朝鮮時,汪涵不需要韓非。當秦國緊急進攻時,汪涵任命韓非去秦國。秦王見到韓非很高興,但也不信任他。李斯認為韓非是韓國的兒子,他最終會成為韓國人而不是阿沁。於是,他向秦王建議,既然不需要韓非,不如懲罰他,免得後患無窮。秦王這樣認為,並下令糾正錯誤。李斯秘密派人給韓非送毒藥自殺。韓非未能遇到人才,最後被同學殺死。
商鞅
商鞅(公元前390-338),姓公孫,名楊。秦孝公在尚義時,封為商鞅,封為商君,商鞅又叫魏陽,是壹國之子。商鞅先把魏相公的舅舅措打成了中年混蛋。措叔知道商鞅有才能卻得不到重用,就把商鞅推薦給了魏惠王。汪卉沒有用過商鞅。叔父措死後,文下令全國尋賢,於是商鞅西行至秦。
商鞅入秦後,秦孝公曾四次接見他。孝不要儒家的仁政德治之道,而信霸道,與商鞅的法家思想壹脈相承,在秦國進行了最徹底的變法運動。
商鞅在秦國前後進行了兩次政治改革,徹底廢除舊制度,實行新制度,使秦國成為戰國第壹強國。後來商鞅本人被貴族保守派陷害,被判車裂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