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醉駕的法律定義及危害
醉駕,即醉酒駕駛,是指駕駛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法定標準的行為。酒駕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重大損失。因此,我國法律明確禁止並處罰酒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酒駕駛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道路交通管理的基本法,對酒駕行為進行了嚴格的處罰。根據該法第九十壹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後再次違法的,將面臨10日以下拘留和較高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法律規定了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等嚴厲措施。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醉酒駕駛的定罪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是我國刑法的總則,對醉酒駕車的定罪量刑也有規定。根據該法第壹百三十三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構成危險駕駛罪,將被處以拘役,並處罰金。如果醉駕導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還將面臨更嚴重的刑事責任。
四。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除了以上兩大法律,我國還有其他法律法規也對酒駕進行規範。比如《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文件對醉酒駕駛人駕駛證的管理有詳細規定,包括吊銷和重新申領。這些規定* * *同構成為我國打擊酒駕的法律體系。
總而言之:
酒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這些法律對酒駕進行了明確的界定和處罰,旨在通過法律手段遏制酒駕的發生,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中國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酒駕的打擊力度,營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1條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並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33-1條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壹)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客運,嚴重超過額定乘客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眾安全的。
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