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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要多久才能到達現場,

法律沒有強制性規定,只有強制性規定,比如盡快到達等。再加上可能會受到調配、制度、天氣、交通、車況、協調等因素的影響,所以經常會出現來晚的現象。發生了很多悲傷的事情。如果遲到不是客觀因素造成的,而是責任人玩忽職守,沒有盡到相關義務,就應該承擔部分責任。

救護車管理制度和使用規定

壹.目的

防止部門或個人隨意使用救護車,以免影響緊急出行。確保救護車處於待命應急狀態,隨時接受急救中心的指揮。

二、適用範圍

急診科救護車的管理。

三。責任

(壹)護士長和救護車司機每天檢查救護車的狀況、容量、搶救設備和藥品。

(二)急救班護士每班檢查救護車的車況、運力、搶救設備和藥品,以便及時更換和補充,並做好登記。

(3)護理部每月檢查救護車的狀況、容量、救護設備和藥品。

(四)主任和護士長應當嚴格管理救護車,救護車只用於醫療救護,不得挪作他用。

(五)救護車駕駛員必須保持車內完好、整潔,接到呼叫後5分鐘內必須出車。還有壹本離店登記簿,記錄離店時間、地點、到達時間、服務員等。

四。工作程序

(1)醫務人員接到電話120後,應立即通知司機、值班醫生和護士,並在5分鐘內攜帶必要的搶救設備離開(材料見“救護物品清單”)。接電話120的醫生將出發時間、地點、到達時間、隨行人員記錄在出發登記簿上。

(二)藥品、器械、物品用後由巡回護士及時補充、清洗、消毒,使其保持良好狀態,以備後用。護士長要每天檢查,每班檢查急診班、最後壹夜和第二夜,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種登記。如發現搶救儀器有故障,應及時向主任和護士長匯報,並請修理工修理。

(3)救護車離開我院執行任務時,必須報我院醫務科批準,並上報急救醫療中心指揮調度室,以便指揮中心隨時掌握救護車動向。

(4)出診醫生從120急救任務返回醫院時,應向急救中心指揮調度室報告此行情況,並做好登記。

(5)車內禁止吸煙和雜物。

(6)救護車司機要定期做好車輛維護和救護車的清洗消毒工作,保持車輛狀態良好,安全行駛。

救護車使用條例

第壹,救護車是醫療救援專用的,24小時在醫院值班。急診科主任和護士長開具派工單。駕駛員接到通知後,應在5分鐘內做好出車準備,及時出車。

二、使用救護車壹律按標準付費,壹般先收費後使用。遇到緊急情況或電話求助,司機可以先下車,司機負責催促病人付車費。

三、住院患者要求就診、檢查或請外院醫生會診、手術的,應按上述費用支付車費。

第四,每月底,救護車司機將每份派車單和收費單據進行校對,交財務部進行收支審核,並按醫院差旅費補助標準結算差旅費補助。

五、非醫療車輛,必須由業務主管出具調度表。私自派車,私自駕駛,不收費駕駛,查出責任者,按駕駛地收費標準二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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