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拘留7天的時間如何計算?
執行拘留的時間,從被判處行政拘留的人進入拘留所時起計算。行政拘留的期限以日計算,不以小時計算,不包括入境之日,執行完畢後的次日為壹日。比如,壹個人被行政拘留10天,在7月1日上午進入看守所執行,應當在7月11日上午離開看守所。
根據現行《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壹種治安管理處罰,明確了行政拘留的性質,即壹種治安管理處罰。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個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判決,共同執行。合並行政拘留處罰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十日。”可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的期限也有嚴格的限制。
二、行政拘留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拘留是壹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有權作出拘留決定,期限在1日至15日之間。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據行政法規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人采取的紀律措施;後者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采取的暫時剝奪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采取的暫時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行政機關采取的暫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實施的壹種刑罰。
第三,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的區別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壹種保障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據行政法做出的行政處罰,本身就是懲罰性的。
2.兩者的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適用於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是追究刑事責任的對象。行政拘留適用於其違法行為根據相應的行政法律應當受到處罰的人,該人的違法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
3.它們有不同的應用目的。適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懲罰和教育違反法律的人。
4.他們的拘留期不同。對壹般現行犯、重大嫌疑人,最長拘留期限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合夥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長拘留期限為37日;行政拘留最長期限為15天。
行政拘留的起始時間有非常嚴格的法律制度,不是說工作人員想多拘留壹天就多拘留壹天,也不能因為認識壹個司法機關的工作人員就提前離開看守所。但在行政拘留期間,家屬如果有時間,仍然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