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拘留期限壹般在10日以內,情節嚴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公告後,被處罰人及其親屬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找到擔保人或者繳納保證金的,可以申請行政主體中止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拘留10日壹般可能是冒用宗教,以氣功名義擾亂社會秩序,從事危害他人健康的活動,惡意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或者在有關出版物、計算機信息網絡上發布有關民族歧視、虐待的內容,盜竊、搶劫、詐騙、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國家和人民公私財產,情節嚴重的壹系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行為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據法律法規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治安管理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如果已經確定為行政拘留,就不判行為人了。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體依據法律、法規確定其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律、法規,不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壹定行政處分的具體行政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壹)組織、教唆、脅迫、欺騙或者煽動他人從事邪教、邪教、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健康的;(二)利用宗教或者氣功擾亂社會秩序,危害他人健康的。
第四十七條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或者在出版物、計算機信息網絡上發表民族歧視、民族侮辱言論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