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具死亡證明。如果他在醫院正常死亡,醫院會出具死亡證明;在家中或者其他非醫療場所正常死亡的,由村委會、居委會或者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或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2.註銷賬戶。帶著死亡證明、戶口本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口死亡註銷。
3.辦理各種證卡。憑死亡證明到公證處、銀行、房產局等相關部門辦理公交卡、銀行卡等相關證件和卡片的註銷。
4.辦理火化手續。遺體運往殯儀館時,家屬需提交死亡證明,購買骨灰盒,辦理火化手續,繳納相關費用。
5、特殊情況。如需提前火化,需提前辦理除灰手續;如果屍體不能立即火化,需要冷藏。
居民去世後,如果符合壹定條件,可以領取喪葬費。這些條件通常包括參加特定的養老保險(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在當地建立喪葬補助制度。喪葬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可能因地區而異,壹般視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相關規定而定。比如有的地區可能會按照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的倍數計算喪葬費,有的地區可能會有固定的補助標準或範圍。
總結壹下,居民死後需要辦理的手續包括死亡證明、戶口註銷、繼承、社保福利結算、死後處理等。這些手續的辦理,有利於維護死者的合法權益,保護家屬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的,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在城市安葬前壹個月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戶口。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應當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註銷其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戶主和發現者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報告。
殯葬管理條例
第九條
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修建殯葬設施。農村公益性公墓不得為村民以外的人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恢復宗族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