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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會是發證單位嗎?

成都市武侯區壹些社區居委會流傳著壹個笑話:“恭喜妳,妳的居委會終於有條件成為被告了。”啊,恭喜妳成為被告?

3月26日,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居委會主任作為群眾自治組織,參加了“武侯區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特殊法人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證書頒發工作會議”,領取了民政部門頒發的“特殊法人代碼證書”。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殊法人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的頒發,標誌著新中國成立以來,居委會的特殊法人地位首次得到民法的明確。

領完代碼證,社區居委會主任代表發言。巴魯社區居委會主任上臺說:“有了特殊的身份證,就可以在法律賦予的權限內平等地開展社會經濟活動。”

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過去沒有代碼證:自2015年國務院實行“三證合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區居委會作為非法人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到期後無處變更;2018換屆後,新當選的居委會主任無照可做;無法列出銀行帳戶;社區迷妳微信官方賬號年審無法提供有效證件;由於業務需要,對方索要信用代碼時,工作人員往往會攤開雙手說,我們沒有。這些都制約了社區居委會正常的業務開展。從2017到10,居委會作為群眾自治組織的特殊法人地位被民法通則所界定,這是壹個歷史性的突破。

據武侯區民政局局長李林介紹,武侯區於2017完成了87個社區居委會的信息采集,並於2018、18錄入村(居)委會統壹信用代碼管理系統。頒發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是推進標準化建設、推進依法社會治理體系的保障。

在發行現場,武侯區人民政府法律顧問趙律師從法人權利、義務、風險等方面對社區主任進行了培訓。針對董事們稱村(居)委會不納稅的說法,趙律師解釋:日常經濟活動中產生的收入,不會因為是村(居)委會而免於納稅。當聽說小區不僅有民事責任,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時,在場的董事們七嘴八舌。曹金東路社區居委會主任說:“取得特殊法人統壹代碼證有權利有義務,但也有風險,所以我們的責任更大。我們在工作中壹定要擔當起責任,把握好歷史機遇,用好《通行證》,努力服務好法制化、規範化、數字化時代的社區居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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