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茶館打牌違法嗎?規則是什麽?
在麻將館賭博是違法的,在麻將館娛樂是有限度和界限的。目前國家規定,有壹定金額的娛樂或者用錢和家人輸贏的娛樂都不算賭博。所以現在的麻將館大多是打著活動中心或者娛樂中心的名義。
看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區分賭博和娛樂——不以營利為目的,以少量財物輸贏的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場所和服務正常費用的經營活動等。,不作為賭博處罰。
如果是“營利性”的賭博行為,要看數額和情節的嚴重程度,是否是“賭頭”和“賭性賭徒”,區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比如對於賭頭來說,涉嫌犯罪獲利5000元以上就是刑事案件,否則只是治安案件。
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北京規定,個人賭博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以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河北規定,賭資數額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
上海規定,個人賭資100元以上的,視為賭資較大;
山東規定人均賭資100元以上或當場超過400元。
按照深圳的規定,個人賭資500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根據江蘇2010,起罰點為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賭博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吉林省公安廳於去年6月5438+10月出臺了《辦理非法賭博案件裁量標準指導意見》,將“賭資數額較大”定義為:賭資平均數額在500元以下不滿2000元,或者當場收繳賭資總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
其中: (壹)個人賭資平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4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或者3日以下拘留。
(二)個人賭資平均數額10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或者當場收繳賭資總額4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處3日以上5日以下拘留。
在我國,社會治安的治理是比較嚴格的,在相關茶館打牌的時候,我們國家會根據打牌的金額對這類活動進行相關的處罰。如果娛樂涉及金額較小,我們的法律不會處罰。但壹旦涉及金額較大,我國行政部門會對此類案件進行相應的處罰。我就編了這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