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開發商法院起訴購房人買賣房屋或以房屋清償債務。

開發商法院起訴購房人買賣房屋或以房屋清償債務。

近壹兩年來,隨著國家壓力越來越大,房地產市場資金周轉陷入嚴重困境。開發商、建築商、材料供應商等等,都清晰地表現出資金鏈斷裂的風險。為了避免資金鏈崩潰,以房抵債是目前比較流行的資金周轉方式。壹、以房抵債法律關系分析商品房買賣是不動產的買賣,房屋的最終所有權體現在房屋登記在買受人名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法律主體是開發商和購房者,只有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才能辦理產權登記。抵債房屋買賣是指開發商將部分房屋的轉讓權轉讓給建築商或材料供應商,買受人從建築商或材料供應商處購買房屋,並向建築商或材料供應商支付購房款的商品房交易。在開發商、建築商或材料供應商、購房者之間,形成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者向建築商或供應商(以下簡稱第三人)付款的合同關系。第二,商品房買賣合同向第三方付款的法律風險。買受人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向第三方付款,但向第三方付款的法律關系壹般不在買賣合同中體現。這樣,必然會產生以下法律風險:1,開發商要求購房者履行付款義務的法律風險。規範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有兩種付款方式,全款和按揭貸款。開發商不會費心在合同上給第三方簽付款條款。這樣,如果買受人不能以書面形式固定開發商同意向第三方付款的意思表示,由於商品房買賣合同是獨立完整的合同,根據對等原則,開發商完全可以要求買受人履行付款義務。如果購房人不慎將款項支付給第三人,壹旦第三人與開發商發生矛盾,導致開發商不認可向第三人付款,購房人將面臨再次付款或不付款的違約責任。2.開發商沒有完備的銷售手續,導致不能如期交房或辦理產權的法律風險。目前我國法律要求商品房銷售必須五證兩書齊全,而且五證辦理層層環環相扣,也就是說沒有前壹證就不能辦理後壹證。樓盤開盤,基本可以完成五證。但距離房屋交付和產權辦理還有壹段距離,還需要壹些後續資金。尤其是止贖房,因為開發商和建築商資金壓力大,往往因為資金問題無法交付。或者即使開發商因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而被迫按期交房,也不壹定能取得竣工驗收登記。如果開發商拿不到竣工驗收登記,直接導致無法辦理產權。這是目前非常普遍的現象。不動產所有權的證明是需要進行產權登記的。1.購買止贖房,首先要去開發商售樓處查看是否辦理了預售許可證或銷售許可證。如果是按揭貸款,銀行是不會抵押這套房子的。2.如果開發商的銷售手續齊全,需要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與開發商進行確認,開發商每支付壹筆款項都要開具發票,這是支付給開發商的最有效憑證。商品房銷售,無論采用哪種付款方式,無論實際付款人是誰,從法律意義上講,買受人的付款對象是開發商,只要開發商開具發票,就是證明自己收到了錢,或者同意買受人將錢支付給第三人。3.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要認真審查房屋交付和產權條款,明確房屋交付和產權的時間,註意違約責任。隨時跟進開發商的施工進程,註意收集證據,做好可能維權的準備。這裏強調壹下,世界各地的法院為開發商延遲交房、延遲產權維權是常有的事,但這種維權也是很困難的,要充分認識到集體的力量。
  • 上一篇:廣西警察學院有哪些專業?專業介紹
  • 下一篇:《民法典》對財產處理有哪些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