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開發商預埋水管漏水誰負責?

開發商預埋水管漏水誰負責?

兩種不同的主張權利的方式。

首先是合同關系,按照保修期的規定,開發商應當承擔責任。

二是根據侵權關系和侵權責任法的侵權責任法律關系。

但是,兩種不同的意見會導致不同的後果。

1.如果建築下水管道是開發商安裝的,產品還在保修期內,那麽建築下水管道漏水屬於開發商。根據建築質量條件的相關規定,開發商有義務在保修期內對下水管道漏水進行維修。

2.建築物下水道已過保修期,或下水道由建築物所有權人安裝或改裝的,建築物下水道漏水由建築物所有權人負責。如果相鄰房產用於鋪設帶水管道等。,對相鄰的相鄰人造成損害的,應當停止侵害,並賠償相應的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侵犯財產權,損害權利人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或者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122條,壹方違約侵害對方人身權、財產權的,受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1.(論合同關系)可以根據房屋買賣合同關於保修期的規定,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因為兩年的保修期確實過了,所以會被法院駁回(即不能主張合同關系)。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壹)設計文件規定的房屋建築基礎工程、地基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和有防水防滲漏要求的外墻,為5年;

(3)供熱供冷系統,由兩個采暖期和供冷期組成;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 上一篇:競業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多長以及如何認識競業限制的期限
  • 下一篇:查封決定和證據保全決定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