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羅翔寫的《圓正義》,順序是:法律人熱寫。這本書涉及近年來發生的許多案例。羅翔老師從案件本身,從審判結果,或者從案件引發的人性(道德思考)來寫這本書。
如果妳熟悉他的視頻內容,妳會發現這本書大部分內容都是他在視頻或者訪談中說的,所以壹開始我看得很快,甚至有點不屑壹顧,直到有壹個“樓梯案”,讓我突然明白了羅翔寫這本書的壹些出發點。
“走樓梯”案是羅翔進行專業法律邏輯分析的為數不多的案例之壹。那壹段不太好讀,因為裏面全是“說法語的法國人”。瞬間我就明白了,他寫書不是為了普法,而是為了普及價值(可能不準確)。
在《圓正義》中,羅翔引用了大量中西方哲學家的名言或故事,由此引出自我認知和他想要宣揚的理念或價值觀。所以這本書讀起來會讓人覺得很真誠,但壹旦“濃度”過高,就會讓人想棄書而逃。
老師似乎總有壹種“奇怪”的使命感,大概可以概括為把自己更高的價值觀介紹給別人,希望對方能多多少少被感動或感染。
這並不是貶低老師,因為這種“奇怪”的使命感的另壹個名字是“情懷”,這種情懷在很多被稱為好老師的敬愛的老師身上都能找到。正是這種“奇怪”的使命感驅動著壹些東西,不知不覺地影響著接觸過的人。有人會稱之為亮光,然後走進壹條路,有人會不以為然,走另壹條路。
看完書的第二個感受是,人的思想是有限的。其實我很早就意識到了這壹點。名家幾十年積累了很多,最後可能只剩下壹點點真正屬於自己的“薄發”。越接近壹個老師的研究,妳越會發現很多老師只有壹兩個核心觀點,然後圍繞這個核心建立自己的知識花園。他們時而感嘆這些園林猶如圍城,時而又覺得正是這些園林構成了這片知識之地的美麗風景。
印象比較深的是他提到了盧梭。羅翔老師說,我們應該愛特定的人,愛應該是付出的。沒有付出的愛,其實是虛偽的。就像盧梭壹樣,他壹直以慈悲心愛著人類,卻因為忙於愛人類,根本不愛具體的人,就把孩子送進了孤兒院。
是的,有很多人有這種惻隱之心,連我自己都感動得流淚。當然,我自己也避免不了。但其實我很自私,從來沒有愛過壹個特定的人。因為愛壹個人很麻煩,需要付出,我討厭這種麻煩,所以自然不會去愛壹個特定的人,所以他們對別人的經歷也不會感同身受。當壹句句語言暴力攻擊別人的時候,他們不會覺得這種殺傷力會有多痛。也許只有有壹天親身感受了,他們才能理解。
不過,就算我做了,我也不相信他們能改變多少。畢竟,書上也說了,人類從歷史中得到的教訓是,人類從來沒有從中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