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級是“前定制級、定制級、後定制級”;六個階段分別是“懲罰與服從的道德取向、單純的利己主義”、“好孩子取向、維護權威或秩序的道德取向”、“社會契約取向、普遍倫理原則取向”。
科爾伯格的研究方法被稱為“道德困境故事法”,其中最經典的壹個故事是“漢斯偷藥”。故事的主要情節是漢斯的妻子得了重病,醫生認為只有壹種藥可以救她,而這種藥只能由藥劑師配制,而且價格非常昂貴。
漢斯嘗試了許多方法,但不能得到這種藥。他到處借錢也不借。他求藥劑師,藥劑師無動於衷。如果他再拿不到這藥,他的妻子就活不到那天晚上,所以漢斯想在晚上偷這藥。故事講完後,研究者會問被研究的孩子:漢斯該不該偷藥?
處於不同道德發展階段的兒童會給出不同的答案,他們的理由是研究者做出判斷的依據。
1,第壹階段是前習俗層面的懲罰和服從道德取向階段。
這個時候,孩子還沒有形成道德觀念和道德意識。他們判斷的依據是避免懲罰,他們認為被表揚的行為是好的,被懲罰的行為是壞的。所以這個階段的孩子會回答不要偷藥,因為偷藥會受到懲罰,這樣不好。
2.第二階段是相對功利的道德取向階段。
在這個階段,孩子判斷自己行為的好壞主要是看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所以這時候孩子會先問自己的問題再回答:漢斯的老婆對他好嗎?如果是好的,他們認為漢斯應該偷藥,因為救他妻子的命符合他自己的利益;如果不好,他們認為漢斯不應該偷藥,因為這不符合他的利益。
3.第三階段是在習俗層面尋求認同的定向階段,也可以稱為“好孩子”的定向階段。
這時候孩子的判斷標準就變成了迎合大家的意見,尋求表揚。所以他們的問題就變成了:別人是怎麽想的?如果大部分人支持漢斯偷藥,那麽他們認為應該偷藥,因為偷藥符合大家的意見;如果大多數人都反對漢斯偷藥,那麽他們會認為不應該偷藥,因為偷藥不符合大家的意見。
4.第四階段是維護權威或秩序的道德取向階段。
這時候的孩子有法制觀念,知道並遵守法律,認為法律是不可改變的。所以這個階段的孩子會回答不要偷藥,因為偷藥是犯法的,是不好的。
5.第五階段是後習俗層面的社會契約取向階段。
孩子認為法律是壹種社會契約,是大家商量好的,法律可以再修改。所以這個時候,孩子們會認為,既然漢斯為了救人會偷藥違法,說明現行法律考慮得還不夠,應該進壹步修改。
6.最後也是第六個階段是普遍原則的道德取向階段,也稱為良心和道德階段。
這個階段的孩子會認為人類的普遍道德高於壹切,所以沒有什麽比人的生命更重要。反正漢斯應該偷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