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學技術對立法的影響
(1)科學技術提出了新的立法領域。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出現了大量新的立法領域。科技成果壹旦應用到生產領域,各種新的社會關系層出不窮,法律問題也接踵而至。調整科學技術帶來的新問題的科技法大量湧現,科技法逐漸成為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作為壹門新興的獨立學科,人們也普遍認識到,科技的發展給壹些傳統的法律領域帶來了新的挑戰,比如人工智能的發展,將對社會治理、法律體系、政府監管乃至社會倫理產生巨大影響。
②科學技術在立法活動中的應用。
科技知識及其研究成果在立法過程中得到廣泛應用,法律規範的內容更加科學,立法技術更加科學。同時,隨著人類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立法水平的不斷提高,法律運行的各個環節中必須運用的特殊技術和方法越來越受到重視,如關於立法技術的規定、關於解釋法律和進行法律推理的方法和技術的規定等。由此,新的法律規範應運而生,壹個龐大的技術法律規範群體逐漸形成。
(2)科學技術對執法的影響
科學技術對法律實施的影響集中在司法領域。壹方面,司法過程不斷吸收新的技術方法,並運用於案件事實的認定和裁判。比如,高新技術產品在澄清案件事實領域的應用取得顯著成效;另壹方面,依托新技術的發展,司法方法不斷實現自我創新。
(3)科學技術對法律意識的影響。
法律意識在壹個國家的法治建設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並經常受到科學技術發展的影響和啟發。同時,科技的發展促進了人們法律觀念的創新,出現了壹些新的法律思想和理論,如近年來出現的法律信息論、法律系統論、法律控制論等。此外,科學技術的發展也對歷史上各種法律體系和法律流派的形成、分化和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