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異地辦理離婚手續嗎?
1,離婚手續可以辦理。
(1)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及財產處置達成協議。雙方只能到原婚姻登記處或壹方戶籍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所以異地離婚不能通過協議離婚處理;
(2)夫妻雙方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辦理異地離婚。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大陸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省居民和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男女雙方應* * *到大陸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二、離婚訴訟
1,提起訴訟。壹般都會去立案大廳,在那裏進行審核,符合立案條件的就立案。如果雙方不住在壹起,女方會按照“原告是被告”的原則,到男方所在地提起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應當提供下列文件:
(1)離婚起訴書(壹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地文職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接受。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後,立案庭出具立案通知書,妳憑立案通知書交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3.審判。法院立案庭受理後,將案件移送民事法庭審理。
4.判斷。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了是否準予離婚的判決。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