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縣是這個地區的貧困縣,經濟比較落後,去這個縣其他非相鄰縣的客運車輛很少,人們出行非常不方便。後來,該縣的小昭和朋友小王打算壹起做道路運輸生意,於是兩人合夥開了壹家以非相鄰縣為主的汽車客運公司,並聘請了有相關資質的司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小昭被告知,他公司購買的客車不符合要求,因為車上沒有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小昭認為他們公司經營的是非相鄰的縣際班車,線路不長,不需要安裝衛星定位裝置。但工作人員告訴他們,這是法律規定的,需要接入監控平臺。那麽,客運車輛壹定要裝衛星定位裝置嗎?
律師回答問題
道路運輸車輛,包括客車、危險品運輸車、半掛牽引車和用於道路作業的重型貨車。中國對道路運輸車輛有嚴格的要求。其中,旅遊客車、包車、三等客車、危險品運輸車輛出廠前應當安裝符合標準的衛星定位裝置。小昭的公司經營非相鄰縣的班車,屬於第三類通勤班車。出廠前應安裝衛星定位裝置。根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購買、安裝符合標準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接入符合要求的監控平臺。同時,《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未按規定安裝衛星定位裝置的車輛,或者已安裝衛星定位裝置但未在聯網聯控系統正常顯示(重型貨車、半掛牽引車未在道路貨運車輛平臺顯示)的車輛,不得核發或者查驗道路運輸證。本案中,小昭公司購買的車輛用於非相鄰縣的客運,出廠時未安裝衛星定位裝置,違反了法律規定,相關部門不會為其出具道路運輸證明。
法律鏈接
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采購和安裝符合標準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接入符合要求的監控平臺。
第三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為未按規定安裝衛星定位裝置的車輛,或者雖安裝了衛星定位裝置但未在聯網聯控系統正常顯示(重型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未在道路貨運車輛平臺顯示)的車輛核發或者核驗道路運輸證。
法律解釋
法律要求公路運輸車輛具有較高的安全系數。道路運輸車輛比其他車輛更容易出現安全隱患,壹旦這些車輛發生事故,損失會相當嚴重。因此,在車輛上安裝衛星定位裝置,並接入符合要求的平臺,有利於管理部門掌握車輛動態,以便及時處理問題,避免損失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