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題型:壹般是單項選擇(五十題)、多項選擇(有時五題,有時十題)、判斷(十題)、案例(四題)。
第二,行政法是重點,民事處罰和訴訟也是重點,商科和經濟學也比較重要,國際法也會考兩到三個選擇題。如果妳沒有時間,妳可以看看其他的。我建議程序法要看法律,商經要看法律,民事處罰,可以聽壹下考試的音頻,然後關註壹下小法。
三、名詞解釋:
1.刑法的空間效力:
2.相同的犯罪對象:
3.刑事責任能力:
4.犯罪主體的特殊身份:
5.疏忽:
6.意外事件:
7.犯罪中止:
8.假釋:
9.連續犯罪者:
10.有功服務:
11.吸收犯罪:
12.控制:
13.交通肇事罪:
14.非法拘留:
15.逃稅罪:
四、簡答題:
1.簡述刑法總則的概念、特征和內容。
2.簡述罪刑法定原則的含義和要求。
3.簡述刑法的空間效力及其適用原則。
4.簡述構成要素的概念和特征。
5.簡述犯罪客體的概念和分類。
6.簡述犯罪客觀方面的概念和特征。
7.簡述我國刑法的危害結果和特點。
8.簡述刑法中因果關系的概念和特征。
9.簡述我國刑法對刑事責任年齡的劃分。
10.簡述單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11.簡述過度自信斷層的概念和特征。
12.簡述犯罪預備的概念、特征和處罰原則。
13.簡述犯罪未遂的類型和處罰原則。
14.簡述主犯的特征及其刑事責任。
15.簡述連續犯的概念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