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頭承諾有法律效力嗎?
口頭承諾不應該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是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規定使用特定形式的,依照其規定。只要承諾代表真實意思,不存在因欺詐、脅迫等原因應當認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或者可撤銷、可變更的情形,且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其口頭承諾的內容,該口頭承諾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口頭承諾是不穩定的。如果對方拒不承認,且當事人不能有效提供證據,就可能導致對方可能履行承諾,也可能不履行承諾的情況。所以還原當時的客觀情況很重要,也就是當事人證明對方承諾的內容很重要。
二。口頭達成協議的基礎
《民法》(現行)
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第壹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
三。口頭協議的有效條件
口頭協議的生效條件與壹般合同相同,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合同雙方應具備訂立合同的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真實意思表示是指行為人建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內部意思表示與外部意思表示相壹致。法律依據如果合同是在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下訂立的,當事人有權申請變更或者撤銷。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公眾利益。
口頭約定雖然有效,但畢竟是沒有依據的。如果雙方只有口頭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壹方想維護自己的權益,客觀上很難舉證。
公民可以口頭或者書面訂立合同。如果他們希望合同有效,需要保證合同內容不能違反法律法規,不能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也不能強迫他人與自己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