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快遞糾紛的法律基礎

快遞糾紛的法律基礎

法律分析:根據郵政行業標準的規定,同城快遞為3個日歷日;國內異地快遞7個日歷天;港澳快遞為7個日歷天;臺灣省快遞是10日歷天;國際快遞是10日歷天。如果超過上述時限,則屬於快遞完全延誤,消費者可以將快遞視為丟失,有權要求快遞公司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七條消費者享有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十壹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有權依法獲得賠償。

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予以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二十五條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訂購的;

(2)新鮮易腐;

(三)消費者在線下載或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4)報刊投遞。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的其他不適宜退貨的商品,不屬於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貨之日起七日內退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貨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 上一篇:檢查員是什麽?法院審理案件為什麽需要回避?
  • 下一篇:勞動監察大隊的職能和權限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