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礦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對象元素
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對礦產資源和礦業生產的管理制度和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根據我國憲法和《礦產資源管理法》的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以任何手段破壞礦產資源。但是,在不改變礦產資源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國家可以按照所有權與采礦權適當分離的原則,將礦產資源采礦權授予特定的組織或者個人,並有權對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采礦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因此,所謂礦產資源國家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國家依法為采礦單位或個人制定的壹系列行政管理制度。國家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實行嚴格管理,禁止無證開采和超越批準的礦區範圍開采。
本罪的客體是礦產資源,是地質運動過程中形成的、蘊藏於地殼中的,可供人們生產生活使用的各種礦產。這些包括各種固體、液體或氣體金屬、非金屬礦物、燃料礦物和地下熱能。
2.客觀要素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礦產資源保護法的規定,非法開采,破壞礦產資源。
非法采礦,即無證采礦,是指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或者雖有采礦許可證,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行為。
3、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但壹般限於直接責任者,包括國有、集體或鄉鎮礦山企業非法采礦決策的領導者和主要執行者,以及聚眾非法采礦的教唆者、組織者、指揮者和個體采礦者。
4.主觀因素
本罪主觀上具有故意。其主觀目的是獲取礦產品牟利。
采礦許可證延期的程序是什麽?
1.申請(申請材料如上)。
2.驗收(5天左右)。
3.審核申請(大約壹周)。
4.通知(無論是否同意延續采礦許可證,都將發布通知)。
5、登記發證(采礦權申請人在接到通知後30日內,辦理延續登記手續,領取采礦許可證。繳納采礦權使用費、續期登記費和公告費。)。
6.公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第三條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國務院行使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
國家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礦產資源。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加強對礦產資源的保護。
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批準、登記;但是,依法申請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在劃定的礦區範圍內為本企業生產進行的勘查除外。國家保護探礦權、采礦權不受侵犯,保障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
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必須符合規定的資質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