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滄,法治是最不可或缺的兩個字。廈門市海滄區司法局圍繞“十個壹”工程推進“法治海滄”創建以來,“法治海滄”壹直伴隨著我們,給予我們幫助。
自2008年以來,海滄將法制建設提上工作日程,並進行了不懈努力。就在今年6月,隨著第二批“全國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先進單位”正式啟動,海滄區高起點謀劃、高起點開展、高水平推進、高標準要求,動員各級力量,舉全區之力投入“法治海滄”創建工作。
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區領導具體抓,向全區人民發出了《創建法治海滄倡議書》。壹時間,海滄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農村、社區、工廠各有壹份“提案”,由此“法治海滄”成為壹項“全民行動”。
隨著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海滄建設的“法治海滄”不斷完善,法治實踐進壹步推進。如何進壹步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拓寬法治文化建設渠道,增強其影響力和感召力,從而充分發揮法治文化在“法治海滄”建設中的基礎作用,已成為海滄的重要課題,值得認真思考。
國慶期間,海滄區司法局積極做好“兩違”綜合治理法制宣傳服務工作,全力做好新陽街道新壹村、下洋社區、東富鎮“兩違”綜合治理法制宣傳工作。10月1日至10月10日期間,* * *出動法制宣傳車播放《致各村(居)民的壹封信》42次,深入新九村、下洋社區開展法制宣傳活動18次,邀請專業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壹線答疑解惑,現場發放宣傳資料2050余份,發放宣傳資料近2400份,解答群眾法律咨詢。
海滄的法治工作有著深厚的積澱。如何將其轉化為向公眾普法、讓群眾使用的實際效果,按照創作的要求交出壹份漂亮的成績單,是擺在主創們面前最重要的考驗。海滄區辦事處、區司法局依法行政,壹切逐項落實。
當然,海滄區法制建設做到了“四有”:壹是服務中心工作卓有成效;二是重點對象普法性強;三是普法有亮點;第四,法治建設得到加強。
法治是壹個我們離不開的詞。在我們的生活中,法律制度也發揮著巨大的作用。亞裏士多德曾經說過,“如果妳真的想解除壹個國家的內憂,妳應該依靠好的立法,而不是偶然的機會。”我認為:正義可以促進壹個民族,那麽自由就是在法律範圍內做事的權利!
生活在海滄是壹件很驕傲的事情。因為“法治”讓我們的生活更安全。我們出門就能聽到別人說海滄法制好。作為海滄的壹員,難道不應該驕傲嗎?讓我們都記住壹句話:“誠信在心中,法治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