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構成輕傷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傷害經鑒定為輕傷,需要民事賠償的,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請求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被害人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如果妳受傷了,妳可以先報警。如果鑒定後是輕傷及以上,對方承擔刑事責任。不構成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者其家屬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印第安納被誣陷打人了怎麽辦?
1,被他人誣陷,涉嫌誣告陷害犯罪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報告,意圖陷害他人,使其受到刑事追究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以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犯前款罪,造成他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其他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