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拍法衣,成立於2018,是網絡司法拍賣的專業輔助機構。公司核心管理運營團隊由具有多年法院、法律執業、公證、金融、網絡技術、權證登記等專業經驗的人員組成,在法院司法拍賣及相關領域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立案結案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六條的規定,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應當按照恢復執行的情形立案:
(壹)申請執行人因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
(二)壹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執行和解協議,另壹方當事人申請恢復執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
(三)執行案件經裁定終結執行程序報告執行後,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向執行人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恢復執行的;
(四)執行案件因委托執行結案後,確因委托不當被立案的受委托法院退回委托的;
(五)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的規定,符合申請執行條件時,被執行人申請恢復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高級人民法院統壹管理和執行若幹問題的規定
為保證依法公正執行,提高執行效率,根據有關規定和執行工作的具體情況,現就高級人民法院統壹管理執行工作的若幹問題規定如下:
1.高級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和指導下,對本轄區執行工作的總體部署、執行案件的監督協調、執行力量的調度和執行設備的使用實行統壹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依法實行分級負責。
二是高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制定統壹管理執行工作的具體規章制度,確定壹定時期內執行工作的目標和重點,組織轄區內各級人民法院實施。
三、高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統壹部署或者本地區的具體情況,適時組織集中執行和專項執行活動。
四、高級人民法院在組織集中執行、專項執行或其他重大執行活動時,可以統壹調度、使用下級人民法院的執行力量,包括執行人員、司法警察、執行設備等。
五、高級人民法院有權對下級人民法院違法和錯誤的執行決定、執行行為函告下級人民法院自行糾正或直接下達裁定或決定予以糾正。
六、高級人民法院負責協調處理跨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法院之間的糾紛。跨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法院之間的執行糾紛案件,由糾紛雙方所在地的兩地高級人民法院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按照有關規定提請最高人民法院協調。
七、高級人民法院與公安、檢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法院之間的執行糾紛案件,由執行法院所在地的高級人民法院與有關公安、檢察機關所在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協商解決,必要時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