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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田縣北關實驗中學教師的經驗

我叫李歡歡,住在銅川市印臺區。本人2010年7月畢業於鹹陽師範學院化學系。2010年6月應聘到藍田縣北關實驗中學擔任化學教師,簽訂了三年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2010年8月26日至2013年8月25日。學校讓我交3000元合同押金,有收據。由於當時沒有收入,我和學校協商先交1500,剩下的從我工作後的工資裏扣。

那時候,我急於找工作。我不知道學校向申請人收取押金是違法的。只聽學校講了學校的發展和美好的未來。校長口頭承諾工資每年都會漲,最低工資24500元。各種社會保險和福利將逐漸普及。沒有詢問學校的工作制度,作息時間,班級安排等。,且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學校簽訂的是勞動合同。簽合同時,學校要求我除了3000元的合同押金外,還要交檔案、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註冊證。

工作已經開始了,這和我預料的大不相同。周日18: 25晚自習,直到周六12: 05放學,每周日下午還要參加17: 00的校會。我上化學四門課,每周24節課(16節課,8節課自學)。每天指紋機簽到、簽退八次,早中晚餐時間不到三個小時,其余都是工作時間。我早上6:25起床到晚上9: 00下班,初三的班主任會延長到10:00以上。這樣的工作強度讓我感到身心疲憊。第壹個月發工資的時候,學校會扣我的押金,我就只剩下兩三百塊錢了。之後我的月薪就沒有校長承諾的那麽高了。底薪,班費,績效工資有時候加起來不到兩千,和我的時間精力不成正比。時間長了,身體實在受不了了。每個月都得掛吊瓶。最後,我期待著暑假。本想按時發假期工資(每個月10前發了上個月工資,我們都發了工資卡)。時間過了,我去查卻沒拿到賬。我很討厭學校的做法,沒有按照承諾去做。我想不在那裏做。

8月26號先給校長打電話,打不通。然後我打電話給教學主任辛旭東,說明我的想法。我向學校要我的檔案(其他所有文件都是通過方法獲得的),但學校不肯給我。我給藍田縣教育局打電話反映情況,他們的答復是不歸他們管。經多次與學校協商,教學主任辛旭東要求我再交3000元,並歸還我的檔案。我交上去後,讓他開收據,他不肯開收據。我花了6000元買下了本該屬於我的文件。我覺得很不合理。學校的違法行為第壹,違約(不按合同發工資)第壹。但是我需要6000塊錢來換檔案,暑假也拿不到我應得的工資。我咨詢了律師。學校的做法嚴重違法。這個合同是非法的,也是根本的。我強烈要求學校償還我6000元違約金,並支付我兩個月暑假的基本工資。我多次向藍田縣教育局和藍田縣政府反映。等了壹個學期,藍田縣教育局終於給了我無能為力的答案。我不知道這個社會還有沒有正義。不知道哪個部門可以幫我解決這個問題,給我壹個滿意的答復。謝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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