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
2.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3.情節嚴重的,以違反勞動管理法律、法規,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或者在爆炸、易燃、放射性、有毒的危險環境中從事勞動的,依照刑法定罪處罰。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4.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就業條件年齡:
1.法律規定的最低就業年齡為十六周歲,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為未成年勞動者,受法律特別保護;
2.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在生活中,無論是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還是雇傭關系,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都會被視為童工,屬於違法行為,需要罰款。
確定雇傭關系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雙方權利義務是否為壹方提供勞務,另壹方支付報酬;
2.雇員是否受雇主的控制、指揮和監督;員工是由用人單位選擇的,還是由用人單位委托的人選擇的。從形式上的要求,雙方是否訂立了聘用合同或者口頭聘用協議。
綜上,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文學、藝術、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94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