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企業對員工的罰款最高不得超過員工工資的20%。扣除的富余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約定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賠償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的富余工資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二是公司合理克扣工人工資。
克扣工資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克扣勞動者應得的工資。不包括以下降薪情形:(1)國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2)在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經濟效益下行,工資必須下行(但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因員工事假等原因導致的工資減少。
三、用人單位代扣勞動者工資的有關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扣繳勞動者工資:
(壹)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三)法院判決、裁定要求扣繳的贍養費、扶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以上是“根據勞動法考勤最高扣除多少”的相關知識。我們可以理解為,勞動者的工資除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扣除的五種情形和需要扣除的情形之外,不允許扣除,包括勞動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