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和報酬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簽訂勞動合同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證書復印件;
3.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
4.兩張藍底壹寸照片;
5.如果妳之前已經離職,可能需要辦理離職證明。
綜上,勞動法規定加班時間壹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3小時。另外,法定節假日加班,需要支付三倍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壹倍工資,下班加班支付1.5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四十壹條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報酬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