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了隨意調動員工,以格式條款的形式將工作地點確定為公司的業務覆蓋範圍,企圖讓員工在調動時吃黃連,也就是逃避自己的主要義務。
勞動合同的解除具有以下特征:
1.被終止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必須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並生效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進行;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權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受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限制。
勞動合同終止的流程:
1.勞動者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3.勞動者辦理工作交接。
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如下: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綜上,公司發了辭退通知,不同意辭退理由,不需要簽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第1和第2款。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職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親屬喪葬補助費:死者10歲以上的,數額為企業全部職工壹個月平均工資的壹半;壹至十歲的,為壹個月平均工資的三分之壹;不適合壹歲以下的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