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有哪些法定的勞動爭議?

有哪些法定的勞動爭議?

法律分析:1。因用人單位辭退、開除、辭職和職工自願辭職而發生的勞動爭議。開除是用人單位依法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屢教不改、不適合繼續在本單位工作的勞動者予以辭退的最嚴厲的行政處罰。刪除是對勞動者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者1年內曠工超過30天的,用人單位依法終止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行政處罰。辭退是用人單位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者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但不符合辭退、開除條件的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行政處罰。經教育或行政處罰仍無效的,依法屬於行政處罰。辭職是勞動者辭去原工作崗位,離開原用人單位的行為。自動離職是勞動者離開原工作崗位,自行離開原工作單位的行為。以上種種情況導致勞動關系終止,也是勞動爭議的重要因素。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和勞動保護的規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工資是勞動者付出勞動後應得的勞動報酬。保險主要是指工傷、生育、失業、養老、病假、死亡、喪葬、養老等社會保險。福利費是指用人單位用於補貼職工及其家屬和舉辦集體福利事業的費用。培訓是指員工在職期間的職業技術培訓。勞動保護是指為保證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獲得適宜的勞動條件而采取的各種保護措施。由於上述規定比較復雜,涉及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不僅容易產生糾紛,還容易導致矛盾激化。

3.因勞動合同產生的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的確立勞動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勞動合同爭議可能發生在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過程中。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 上一篇:昆山勞動局的電話是多少?
  • 下一篇:老小區汙水管斷了誰負責?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