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由誰負責?

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由誰負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對被派遣員工的工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按時繳納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負責,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工傷申報程序是怎樣的?

1.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交工傷報告;

2.工傷認定程序;

3、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死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於工傷;

4.工傷認定程序;

5.工傷鑒定是指縣級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在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完成工傷認定程序後),在醫療終結或者醫療期滿後,對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進行傷殘等級鑒定的行為;

6.協商賠償程序;

7.工傷認定後,用人單位未給勞動者購買勞動保險的,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賠償金額;

8.勞動仲裁程序;

9.如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可依據勞動仲裁法律法規提起仲裁訴訟;

10,法院訴訟;

11.如果對勞動仲裁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12.如不服壹審法院判決,可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13,執行程序;

14.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的,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出執行申請,法院予以執行。

工傷又稱工傷、職業傷害、產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受到的不利因素和職業病傷害。

(壹)輕傷;

(2)中度損傷;

(3)無生命危險的重傷;

(四)危及生命的重傷;

⑸危急,生存,未知。

2.根據傷害因素:

(1)機械性損傷:如銳器割傷、刺傷、鈍器挫傷、建築物倒塌擠壓傷、高處墜落骨折等;

⑵物理傷害:如燙傷、燒傷、凍傷、電擊傷、電離輻射傷害;

⑶化學性損傷:如強酸、強堿、磷、氫氟酸引起的燒傷。

3.按受傷部位分類,可分為腦損傷、面部損傷、胸部損傷、腹部損傷、四肢損傷。

4.根據皮膚或粘膜表面有無傷口,可分為開放性損傷和閉合性損傷。

5.根據損傷組織器官的數量,可分為單發損傷和多發損傷。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 上一篇:昆明律師事務所推薦!(民事糾紛案件)
  • 下一篇:關於辭職管理的書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