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失信者沒錢就要被拘留。
1,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沒錢不會被拘留。如果被執行人沒有錢或者其他財產,法院會支付他的義務,也就是工資,是他在留置期間生活所需要的。被執行人拒絕執行財產的,可以拘留。
2.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扣押、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收入。
3.但是,被執行人及其扶養人必要的生活費應當保留。人民法院扣繳、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必須由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辦理。
二、老賴的拘留屬於什麽拘留:
1,老賴的拘留屬於司法拘留,是指人民群眾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拒不履行人民群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
2.司法拘留作為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在執行中存在重大問題,應經三名以上執行人員討論,並報我院院長批準。
3.罰款和拘留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機關羈押。羈押期間,被羈押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羈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三條。被執行人惡意訴訟、仲裁、調解,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