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年人財產繼承有哪些法律規定?
《老年人財產繼承法》規定,老年人可以立遺囑繼承自己的個人合法財產,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規則繼承。
《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七條(2021年起實施)遺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公民遺產具體包括:
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日用品;
(三)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因為法律不可能列出所有的財產形式,所以壹些重要的財產如車輛、有價證券、股權收益和股份、表現為財產的債權等都沒有具體列出。
需要註意的是,繼承遺產時要考慮被繼承人的債務問題,先從被繼承人遺產中償還相應債務,再分割剩余財產或財產權益。
二、什麽財產不屬於繼承範圍?
1的遺產不應該包括死者和其他人擁有的那部分財產。例如,除非另有約定,夫妻分割遺產時,應先將* * *的壹半及全部財產歸配偶所有,其余歸被繼承人繼承。同樣,如果遺產在家庭財產之中,那麽遺產分割時,應先分割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
遺產不應包括被繼承人生前贈與他人的財產,或出租給他人的財產。死者生前贈與他人的財產,受贈人自贈與合同生效時起享有相應的權利。因此,這部分財產不能視為死者的遺產。被繼承人生前出租或者出借的財產,歸出租人或者出借人所有,死者生前只有使用權。被繼承人死亡後,應返還出租人或出借人,不應由繼承人繼承。
遺產不應包括被繼承人生前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的財產。比如常見的有農民的宅基地、耕種的自留地、自留山等。農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也可能不作為遺產對待。
遺產不包括被繼承人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人身保險合同中的保險金。因為人身保險合同壹般都是和受益人簽訂明確指定的。被繼承人死亡時,保險金歸指定受益人所有,不能作為遺產,也不能用於償還死者生前所欠債務。
老人去世後,有很多財產可以繼承,但首先要還清個人債務,才能確定最終的繼承範圍,可以通過遺囑或者法定繼承來做。遺囑必須合法有效才能被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