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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離婚財產分割

法律分析:離婚後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

1.房屋捐贈未辦理過戶手續的,房產歸捐贈人所有,不予分割。

2.婚後父母壹方投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屬於個人財產,不會分割。

3.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無論產權登記在哪個名下,都需要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4.婚前買房,婚後還貸,屬於購房人個人財產,不得分割。婚後還款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比例補償。

5.如果雙方使用* * *同壹套房產以父母名義購房,且產權登記在父母壹方名下,房屋產權歸父母所有,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算按照出資額償還出資。

6.婚後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歸夫妻雙方所有,房屋產權分割原則上應平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壹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第1063條。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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