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產繼承必須在死者死後開始。
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壹種期待權。被繼承人不死亡,繼承關系就不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權才成為既得權利。要實現遺囑繼承權,必須有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且被繼承人已經死亡,否則不發生遺囑繼承關系。如果父母健在,他們的房產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把財產給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2.繼承遺產的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即法定繼承人或遺囑人。
我國民法典確定的法定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其他可以依法繼承的合法財產權利。
家庭財產、夫妻財產、合夥財產未經分割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像這樣的財產必須分割,屬於死者的部分就是遺產。壹切非法取得的財產都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老年人可以通過贈與繼承不動產,具體如下:
1.雙方(父母和子女)簽訂房產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雙方攜帶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贈與合同,繳納契稅;
3.辦理公證(交納公證費:節假日千分之壹)。根據《關於加強不動產登記管理公證的聯合通知》,房屋贈與必須公證;
4.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雙方* * *向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申請表、身份證明、原房地產產權證、贈與證書及公證書、契稅收據;
5.房子過戶給孩子。如果沒有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而是簽訂了書面贈與合同,並將原產權證贈與受贈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也應認定贈與成立。
綜上,父母生前財產不能繼承。因為法律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如果妳想在父母去世前轉移父母的財產,壹般是通過買賣房屋或者贈與子女的方式來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條
遺產繼承始於死者死亡之時。
如果幾個有血緣關系的人在同壹事件中死亡,死亡時間難以確定,則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還有其他繼承人,如果有不同代,推定長輩先死;同代的推定同時死亡,互無繼承。
第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