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對遺囑的要求是:
1,立遺囑人必須寫好遺囑內容並簽名;
2.立遺囑人必須親自用鋼筆書寫遺囑全文;如果遺囑被打印出來並最終簽字,這種做法在法律效力上會打折扣。只要符合民法典中自寫遺囑的書寫格式,書寫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處分自己的財產,這份自寫遺囑就是有效的。遺囑有五種形式,自寫遺囑是其中壹種,合法有效。
法律依據:
民法
第壹百三十四條自擬遺囑應當由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第壹百三十五條委托代理人書寫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其中壹人應當代表遺囑人、代理人和其他見證人書寫,並由遺囑人、代理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壹百三十六條印刷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的每壹頁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第壹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將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以錄音錄像的方式記錄下來。
第壹百三十八條遺囑人在緊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緊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等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自寫遺囑作為遺囑的壹種重要形式,要求老年人自己書寫全部內容,老年人應該在清醒時書寫。手寫遺囑只要符合相關要求,自然生效,受法律保護。寫遺囑時要保證字跡清晰完整,內容真實可靠。
第1143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