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沒有規定,體罰學生是違法的。教師違反的法律行為,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無效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壹,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寫的是變相體罰。關於教師違反法律的詳細情況,見第63條。
第六十三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工作人員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者有其他有辱人格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懲處。
擴展數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十八條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第二十壹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第八條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任合同,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愛國主義和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和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和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水平。
第三,未成年人保護法與教師法的區別:
1,不同的適用對象
未成年人保護法適用於未成年人。
教師法適用於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
2.目的不同?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教師法是為了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
墊江縣人大常委會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網-中華人民共和國* * *與中國教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