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父母要摒棄彼此間的積怨,減少離婚本身對子女造成的傷害,盡可能從子女的利益考慮問題,間接照顧者積極配合直接照顧者將子女的戶口遷移到公安機關,方便子女今後的生活、學習和發展。
第二,作為直接養父母,為了防止以後戶口遷移可能遇到的麻煩,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離婚協議手續辦理完畢後,在壹段時間內將子女戶口遷入直接養父母,另壹方應積極配合。如壹方不配合,應賠償由此造成的不便xx萬元。這樣,當對方不履行協議時,直接支持方起訴法院執行就有了法律依據。
第三,雖然壹般情況下,戶口登記機關需要父母雙方壹致同意才能辦理遷入手續。但如果壹方拒絕配合,另壹方可以持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或離婚協議書聯系當地派出所辦理搬遷。壹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會處理。
夫妻簽訂有效的忠誠協議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有效的婚姻忠誠協議:第壹,不違反公平原則。第二,不違反法定犯規的強制性規則。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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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的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第十三條公民流動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遷入登記,城市應當在三日內,農村應當在十日內交驗戶口遷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