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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離婚的前夫天天發消息要殺我。我該怎麽辦?

如果他說要殺妳,妳可以錄下他說的話。現在家暴法通過了,可以申請嗎?人身安全保護令?。雖然這個保護令在司法和實踐層面(尤其是農村)並不是100%有效,但至少在司法層面是壹個民事強制措施,從2016年3月開始實施。其實他的行為是壹種家庭暴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妳應該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當妳遇到危險時,生命安全保護令在理論上有很多作用。例如,它可以禁止家庭暴力、騷擾、跟蹤和其他功能。

雖然人身安全保護令在基層其實並不到位,但我覺得總比沒有強,因為這是實時有效的命令。人身安全保護令是對廣大受家暴威脅的人的有力措施,我們都應該推廣這壹措施。當妳遇到這種暴力威脅時,不要害怕。可以起訴離婚,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第二,我想讓妳明白,妳現在和這個男生在壹起是非常不合理的。我們國家的法律沒有規定,在雙方都起訴離婚的情況下,妳有這種和別人交往的自由。妳老公還能說妳出軌,甚至會影響到孩子的撫養權。我覺得和現在的男朋友分開壹段時間,專心打這場離婚官司是明智的。因為妳是對的,他威脅妳?離婚了就要殺了妳?妳這個時候起訴是絕對合理的,但是現在和男朋友在壹起,妳就不合理了,對妳非常不利。

第三,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妳要知道,人活在這個世界上,首先要照顧好自己,要能夠自己勞動。現在妳是泥菩薩過江,已經受到生命威脅了。妳還在考慮父母的面子,怎麽養孩子。這些都必須在妳能過上好日子的前提下考慮。這不是自私,而是客觀評價自己能力的問題。我們沒有自己想象的那麽強大,也不可能做到完美。很有可能連考試都很難通過。

這種情況下,希望妳不要想太多:孩子在讀什麽,父母在照顧什麽,都是次要的。妳應該先離婚。妳現在壹定知道操作步驟了。如果真的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可以在離婚訴訟中多下點功夫。妳有兩個孩子。樂觀壹點,至少可以爭取其中壹個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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