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我國的立法法是基本法,屬於憲法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是為了規範立法活動,完善國家立法體系,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而制定的法律。立法大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國的立法形式有哪些?
1.法律:根據法律制定的機關不同,調整的對象和範圍不同,法律可分為基本法和壹般法。
2.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關於國家行政管理的法律規範性文件。
其地位和效力低於憲法和法律。
3.地方性法規:地方性法規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其法定職權範圍內制定的法律規範性文件。
地方性法規是地方性的,只在本轄區內有效,其地位和效力低於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不得與之相抵觸。
4.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依據法定的自治權,在其職權範圍內制定的具有民族區域自治特色的法律規範性文件。
5.國務院部門規章:是指國務院各部委、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各直屬機構根據法律和國務院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職權範圍內制定的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規範性文件。
6.地方政府規章: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在其法定權限內制定的法律規範性文件。
綜上所述,立法法是基本法。基本法: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的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壹
為了規範立法活動,完善國家立法體系,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
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制定、修改和廢止,適用本法。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的制定、修改和廢止,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文章
立法應當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改革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