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登記的連鎖店應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1。能證明自己有幾家店鋪的材料;2.總部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總部與其門店簽訂的有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連鎖經營合同;3.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
連鎖經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下列事項: (壹)授權使用總部的商標和字號;統壹采購和分配貨物;提供業務技術內容;店鋪裝修設計的內容;促銷的內容;質量管理的內容;總部對門店財務監控和加盟費收取的內容;公平競爭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合同的期限、變更和解除以及違約責任的內容等。
法律依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三,連鎖店的註冊
符合設立條件的連鎖店,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未經登記,不得以“連鎖店”的名義經營。
連鎖店的總部、配送中心和門店應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總部辦理企業法人登記,配送中心和門店辦理企業法人或營業登記。
四、連鎖門店申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
連鎖門店申請登記,應當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能夠證明有多家店鋪的材料;
(二)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總部與其門店簽訂的有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連鎖經營合同;
(三)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文件、證件。
連鎖經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下列事項: (壹)授權使用總部的商標和字號;統壹采購和分配貨物;提供業務技術內容;店鋪裝修設計的內容;促銷的內容;質量管理的內容;總部對門店財務監控和加盟費收取的內容;公平競爭和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合同的期限、變更和解除以及違約責任的內容等。